
魏乃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苍南申报省级高新区的建议》(温143号)收悉。您的建议对于加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建设、推动苍南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一)支持苍南申报创建高新区。建议省经信厅等相关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等方面为苍南提供支持,推动苍南高新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 我厅高度重视,积极与苍南县对接沟通,支持苍南县谋划建设省级高新区。但鉴于苍南已有浙江苍南经开区,按照本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关于“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旗)的开发区不超过1家”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相关部门建议苍南按照“一县一平台”格局,进一步集中资源,拓展提升苍南经开区发展空间和综合竞争力。 根据温州市于今年2-3月上报的温州市开发区《目录》修订调整方案,苍南县仅保留经开区,该方案经省级相关部门联审,于4月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我省《目录》修订方案已于5月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部门,继续在产业集聚发展、重大项目保障、资金支持、产业飞地建设等方面落实好“一县一策”,全力支持苍南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 |
2 | (二)出台省级专项考核机制。苍南拟创建的省级高新区是培育型的园区,建议在苍南高新区创建初期,着重考核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和研发投入情况,将其作为关键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淡化对产值的考核要求,为苍南高新区发展提供合理的考核导向与充足的发展空间。 | 目前,全省开发区(园区)综合考核高质量发展绩效监测工作由省委考核办统一部署,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具体负责开展。 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会同省级相关单位,持续优化开发区(园区)综合考核高质量发展绩效监测指标体系。 |
3 | (三)优化国土空间规划。鉴于苍南在申报省级高新区过程中面临的用地空间局限问题,建议省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增设窗口期,允许并支持苍南以 “一事一议” 的方式增加苍南高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并调整三区三线。 | 前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省自然资源厅已经指导苍南县按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并落实到具体地块,省级无预留规模,并指导苍南县做好纳入《目录》的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工作。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加强指导服务,在三方面予以支持:一是加强城镇空间规模市县统筹,指导温州市、苍南县结合规划五年评估情况,预留未来发展空间。二是支持苍南县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用地复垦置换城镇空间规模,将置换出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县域统筹的城乡融合、乡村振兴和旅游服务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并指导苍南县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浙自然资规〔2023〕19号)相关条件和程序,申请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 |
感谢您对我省高新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s://jxt.zj.gov.cn/),了解高新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3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园区管理处)?胡胜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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