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柳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浙江省汽摩配行业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建议》(温176号)收悉。您的建议对推进我省汽摩配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构建创新生态。建议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动国企与民企、高校、科研院所等在科技创新上的互利合作。围绕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基础研究、卡脖子关键技术等领域,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共同参与,打造科技创新联合体,构建开放共享的创新生态,进一步巩固扩大我省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先优势。 | 相关工作情况:省科技厅加快构建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等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打造细分产业链领域的创新生态,在提高龙头企业创新能级和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企业优势,为突破“卡脖子”技术、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提供强大支撑。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大力培育“专精特新”,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促进产供销一体融合,着力构建“大中小+上下游”共生共荣的产业生态。已组建龙头企业牵头、“专精特新”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紧密参与的创新联合体41家,其中项目型19家,任务型22家。2024年底新创建12家任务型创新联合体。 下一步:一是支持加快汽摩配行业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联合体建设。着眼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布局建设开放服务的创新平台,为汽摩配领域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实验室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和可靠性验证等活动提供基础条件,提高汽摩配行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转化效率。二是深化创新联合体组建机制。落实《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创新联合体组建机制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汽摩配龙头企业在整合创新资源、开展重大攻关、集聚高端人才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在汽摩配领域,探索创新联合体组建与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联动机制,推进以龙头企业牵头、“专精特新”企业为主体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创新联合体建设。 |
2 |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议政府设立汽摩配行业技术创新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研发补贴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创新贷款和风险投资,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聚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前沿领域,努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 相关工作情况:2025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推动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签约落地,总规模70亿元,重点投向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涵盖关键材料及零部件、整车制造、汽车后市场等上下游产业链环节,以及与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网联等方向的交叉领域。省科技厅已联合有关部门推出“浙科贷”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最优贷款利率,“浙科贷”惠及企业4.66万家,2024年贷款近6千亿元,联合省担保集团推出“科创保”“人才保”“专精特新保”等专项产品,执行不高于1%的差异化优惠担保费率,2024年“科创保”业务余额387亿元,“人才保”业务余额24亿元。 下一步:一是深化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重点围绕智能网联、人工智能、新能源等领域,集聚整合国家和省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联动地方重点产业链构建成果池,实施有序投放、高效转化。强化部门政策协同,实施技术经理人派驻制和“科技副总”机制,推进汽摩配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形成一批典型案例。二是支持拓展成果转化金融服务。联合多部门出台《浙江省金融促进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探索科技创新模式,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引导政府产业基金与国有资本紧密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资金投入,将国有资本打造成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耐心资本主力军。 |
3 | 支持推广首台套产品。加强首台套等技术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提升省内轨道交通产业本地化配套水平。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加大首台套产品招标投标支持政策和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落实力度,用足用好国内大市场和丰富的应用场景,提升轨道交通产业国产化配套水平,激发行业的创新活力。 | 相关工作情况:省经信厅深入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开展首台(套)装备产品认定和应用奖励申报等工作。2024年,共培育认定装备首台(套)装备327项。在首台(套)装备认定中,将产品的本地化配套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等作为重要评审条件。同时,持续开展省内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整零协同对接活动,推动汽摩配、轨道交通等领域技术创新产品的本地推广应用。省科技厅发布全国首个《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推广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等改革,促进科技产品应用落地。 下一步:一是持续深化产业链整零协同。推动汽摩配、轨道交通等行业企业加快向高端化、智能化、总成化转型;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增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能力,积极推动整车、零部件、原材料、后市场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二是鼓励加大“三首”采购力度。根据《关于开展省属企业采购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对省属企业采购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提出要求,鼓励省属企业提供应用场景、使用环境并先试先用。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成为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企业,鼓励和引导投资项目使用首台(套)产品,对省属企业采用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工业企业产品予以支持。三是落实招标投标领域首台(套)政策,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
感谢您对我省汽摩配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s://jxt.zj.gov.cn/),了解汽摩配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9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高端装备处
殷玉明
联系电话:1381098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