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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物联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1-19 09:35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明确我省物联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原则、方法和评价条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浙江省物联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方案》有关内容,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依据和目的意义

物联网技术已成为我省推动数字化转型、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塑造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引擎,为促进物联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激励广大工程技术人员不断进取,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4号)精神,结合我省智能物联产业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方案》从促进行业规范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出发,以完善物联网产业人才培养体系为目标,以加强物联网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导向,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职称、唯奖项倾向,加快形成导向清晰、评价科学、管理规范、好中选优的物联网专业高层次人才职称制度,为我省物联网技术领域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物联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总体思路、评审对象、改革内容、实施流程和工作要求五部分内容。后附的《评价条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申报条件、评审条件、附则等四章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了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授权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和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的浙江省物联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物联网高评委),承接全省物联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省物联网高评委办公室设于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在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指导下向社会公开评价条件和量化标准体系,发布年度评审通知,明确相关申报评审要求和程序。

(二)明确了实施流程。对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组建、执行评审委员会和专业评议组的组成、具体申报评审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每个环节责任明晰。

(三)完善了评价条件。从思想道德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和其他条件等三个方面明确了申报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从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工作经历与水平、专业工作业绩等三方面明确了评审需要具备的条件,并对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进行了详细说明。

(四)建立了量化赋分标准。结合物联网行业特点,形成物联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量化赋分标准与物联网专业岗位工作精准对接的评价体系,加大工作业绩、工作成果的比重,提高评价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明确了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范围是指在浙江省从事物联网云平台、物联网智能感知组网、物联网应用等相关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解读人:王依,联系方式:0571-8705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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